課程條款及細則

課程條款及細則

  • 課堂只能在有效期內使用。學員有責任在限期內完成所有課堂,如未能在指定限期前完成所有課堂,餘下課堂將不設退款。
  • 課堂不設請假,只建議學員在有效日期內完成所有課堂。如因健康問題並提供有效証明,可酌情處理。
  • 課程時間確定後,已繳交之學費將不獲退回。
  • 學員可以由原本時段調動到其他時段,但要先通知本校並獲需要本校同意。當中需要繳交行政費用。
  • 課堂不可共用、轉讓或轉換其他產品
  • 課程時間確定後,學員不可要求改變課程性質,如私人班價值不可轉換為團體班。已繳付之學費亦不能轉用於其他課程或轉讓予第三者使用。
  • 私人班學員如要更改上堂時間,最遲在上堂前24小時前通知本校,逾時通知將一定不獲批准。
  • 課程以廣東話授課。
  • 學員參與團體班不可指定教練。
  • 除體驗班外滾軸溜冰裝備需要自備,如有需要可以另付租金租用。
  • 課堂進行期間,請學員請小心保管閣下的私人財物,如有任何損失,香港滾軸溜冰學校概不負責。
  • 上課時請按教練要求佩戴護具及口罩。
  • 如果距離最近一次出席課堂已經達21日,即使原有時段課堂尚有未完成,本校有權剔除學員原有上課時段釋出位置給予其他學員。如學員重新開始上堂時需要主動聯絡本校,我們會按實際情況編排,本校未能保證於原有時段重新給予位置。
  • 學員應已知悉香港滾軸溜冰學校於活動其間有機會拍照或錄影作日後宣傳及推廣用途。
  • 學員有責任正確及正當使用所有用具及學校設施。若設備及學校設施有任何損壞,學員將會被要求賠償其造成的損失。
  • 如學員或其親屬弄污場地,學校有權收取最少500元清潔費用。情況嚴重者收費可以調整。
  • 學員應自身安排合適的保險。
  • 課堂由購買日起開始生效。
  • 如有遲到或早退的情況亦會作一堂計算。
  • 學員或其監護人應自行判斷身體狀況是否適合上堂。
  • 為確保課堂的安全與和諧、阻止任何危險,滋擾或煩擾發生,包括停止在中心進行的一切活動,或及暫停課堂教練及本校職員有權請不遵守規則的學員及親友離場,並不會補堂。
  • 本校有權在場地上作合理分配給不同組別的學員使用
  • 在收集學員於報名時提供之個人資料,均以符合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處理。有關香港滾軸溜冰學校使用學員個人資料的用途,請參閱「私隱政策」網頁
  • 如有任何爭議,香港滾軸溜冰學校將保留最終決定權。